有點納悶,為甚麼要離婚還是結婚,都得向人交待。
唉......
我結婚,關你啥事?
我離婚,又與你何幹?
為甚麼非要向你交待不可?!
本人對鄭先生沒有好感,
即使看他說話說到一半哽咽,
還是在阿sa接不到話時,伸手過去給予鼓勵,
也不會因此給他加分。
反正,我不是阿sa,
反正,他還是失婚了。
突然有個想法:
戀愛或結婚,好比打工。
開始的時候,充滿熱誠與抱負,
相信自己能闖出一番好成績。
當發現現實與理想漸行漸遠時;
當發現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時;
當發現自己不受器重時;
當發現自己與上司下屬還是同事相處不來時.....
心里就開始盤算要另謀高就。
當老闆意識到你有去意的時候,
也許會用緩兵之計,
以升職加薪來挽留你;
或者請你看不順眼的人吃炒魷魚......
有人會毅然拒絕,因為他清楚知道那並不是他所追求的;
有人會選擇留下--生不如熟嘛,而且公司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差。
跳槽,可能會有更好的發展,
不過,也可能是一家不如一家。
作好決定,必須同時也做好心理準備去面對以後。
既然已有先兆,就必須提醒自己,
不能讓自己成為溫水青蛙,
必須好好充實自己。
以後,萬一失業,
至少還有後著,不必晚年淒涼.....
結‧分